青島發生了一起引人深思的消費事件。市民王女士(化名)為解決自身健康問題,前往一家銷售個人衛生用品的門店咨詢。在工作人員極具說服力的話術引導下,她先后花費一萬多元,購買了一系列號稱能“根治”其健康問題的產品。使用一段時間后,不僅預期的治療效果微乎其微,當她再次與商家溝通時,對方的說辭卻悄然發生了轉變——原本承諾的“治療”和“治病”,變成了“調理身體”、“改善亞健康”。
這一字之差,背后卻是天壤之別。“治療”往往對應明確的疾病診斷與解決方案,而“調理”則是一個邊界模糊、效果難以量化的概念。王女士的遭遇并非個例,它折射出當前一些個人衛生用品乃至保健品銷售市場中存在的宣傳亂象。部分商家利用消費者對健康的迫切需求和對專業知識的欠缺,通過口頭夸大、模糊概念、虛假承諾等方式,將普通消費品包裝成具有“神奇療效”的產品,進行高價銷售。
此類行為的危害不容小覷。它直接侵害了消費者的財產權,讓消費者為不實承諾付出高昂代價。更嚴重的是,它可能延誤消費者接受正規醫療的時機,對其身體健康造成潛在威脅。當消費者沉浸在“調理”的緩慢過程中時,真實的病情可能在悄然發展。
從法律角度看,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廣告法》也嚴禁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的其他商品服務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商家將銷售行為偽裝成“健康管理”或“調理建議”,并口頭承諾療效,實質上是在規避監管,進行誤導性銷售,涉嫌違法。
面對此類陷阱,消費者應如何防范?第一,樹立科學健康觀念,明確“消費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的界限。任何宣稱能“治病”的衛生用品或保健品都需高度警惕。第二,購買前務必核實產品資質,查看是否僅為普通的“妝字號”、“消字號”或“食字號”產品,這些類別都不具備治療疾病的功能。第三,切勿輕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關鍵宣傳內容應要求以書面形式確認。第四,大額消費務必謹慎,保留好付款憑證、宣傳材料、聊天記錄等證據。
對于監管部門而言,此類打擦邊球的營銷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戰。需要加強市場巡查,特別是對針對中老年等特定群體的會銷、講座等形式保持高壓監管,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和誤導消費行為。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做到快速響應、嚴肅查處。
王女士的萬元“調理費”是一次沉痛的提醒。維護健康,應首選正規醫療機構;購買產品,要認清本質、理性消費。只有消費者擦亮雙眼,監管持續發力,才能壓縮虛假宣傳的生存空間,讓市場環境更加清朗,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